jennyzhu 发表于 2011-4-29 15:19 
还是没太明白各位的说法。我们公司在新建变更的时候有三种:标准变更、紧急变更、发布,三者是并列的关系, ...
恩,大家解释的有些很有启发,不过指出其中的一个个人认为的错误,为什么把标准变更,紧急变更,发布并列?而应该是标准变更,紧急变更,和普通变更并列,我想你是把普通变更的一些流程混淆了。标准变更指的是经常出现的,预授权的,影响较小的一类变更,通常可以在服务台直接处理掉,或者后续流程处理很短。紧急变更就是影响比较大的变更,如果走普通变更流程已经来不及,所以启动紧急变更的机制,会有紧急变更委员会来评估,会有相应的团队来出来。两头的处理了,那么剩下的就走一般得变更流程,提出变更,等着CAB(CCB)审批,然后测试等等等等,之后进入发布环节。这里并不是说,标准变更和紧急变更就不需要发布环节,本身变更和发布在流程上基本处于一个上下游的位置,但不是绝对的。依情况而定。所以,把发布来并列是理解上的错误。认为标准变更就一定不需要发布,也应该是不对的!欢迎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