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以下简称:《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工作,加强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评估师队伍建设,经研究,ITSS工作组秘书处(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决定组织开展《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师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简介; 2、信息系统运维原理简介; 3、《通用要求》的内容、要求和应用; 4、《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理论、方法和案例。 二、培训对象 1、负责按照《通用要求》建立信息系统运维能力管理体系的人员; 2、有意向从事《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的专业人员; 3、各类提供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的管理人员。 注:建议参加培训的人员至少具有1年(含)以上与信息系统运维相关的管理、技术研发、咨询或培训工作经历。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2年8月29日至31日(3天); 2、地点:北京,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1、ITSS符合性评估人员培训费用为2000元/人; 2、培训期间,午餐由ITSS工作组秘书处承担;其他住宿、差旅及其他用餐费自行承担。 3、付款方式: 收款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 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北新桥支行 开户帐号:0200004309088116710 汇款用途:培训费 注:请在汇款时注明汇款用途为培训费。 五、培训要求 1、请各单位确认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将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2年8月17日下午5点之前反馈至联系人处; 2、外地人员的住宿可由ITSS工作组秘书处协助安排; 3、请参加培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 联系人:崔静、邓薇 电 话:010-84029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