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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的信息系统建转运实施细则,旨在确保信息系统从建设到运行各环节的平稳过渡和有序衔接,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该细则明确了建转运的定义、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实施过程和具体要求,为信息系统建转运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规范。

细则首先对建转运进行了定义,强调其目的是提高系统运行维护水平,实现从项目立项到信息系统正式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建转运过程分为规划、筹备、准备和交接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相关单位(部门)的职责。

在职责分工方面,细则明确了各单位信息化职能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用单位(部门)、信息系统运维单位(部门)和系统建设开发单位的职责。信息化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建转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审核批准等;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许可、权限分配和业务变更等;应用单位(部门)负责功能验证和提出变更意见;信息系统运维单位(部门)负责制定建转运计划、组建运维团队和参与项目建设等;系统建设开发单位负责培训、测试准备和消缺处理等。

规划阶段从项目立项申请开始,主要工作包括运维规划和可研评审。项目申请单位(部门)需对影响信息系统运行的软硬件资源、系统架构、运维模式等因素进行规划,并写入可行性研究报告。信息系统运维单位(部门)参与可研评审,评估规划的合理性并提出建议。

筹备阶段从项目立项批准开始,主要工作是制定建转运计划和组建运维团队。建转运计划应包含运维团队工作内容、职责划分、组建计划和培训计划等。信息系统运维单位(部门)负责逐步组建运维团队,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开展。

准备阶段从项目正式启动开始,主要工作包括参与项目建设、上线试运行申请测试、完成运维团队组建和制定运维细则等。运维团队参与项目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并参与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等阶段性成果的评审。系统建设开发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运维团队培训,并提交上线试运行申请。信息系统运维单位(部门)在观察期结束前完成运维细则的制定。

交接阶段从上线试运行观察期结束至上线试运行验收,主要工作包括文档交接、账户及权限清理、问题整改及运维细则的完善等。系统由信息系统运维单位(部门)负责日常运行管理,相关运维工作及交接按照要求执行。系统建设开发单位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并完成业务应急演练。交接文档需与系统现状保持一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核查系统业务功能与需求的符合度,信息系统运维单位(部门)负责技术符合性审查。

细则还强调了建转运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其对于提高系统运行维护水平、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有效支撑信息深化应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和相关单位(部门)的职责,细则为信息系统建转运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指导,有助于实现信息系统的平稳过渡和有序衔接,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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