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目录的定义就不说了,坛子里面有很多。IT部门作为一种服务性质的部门,对业务部门输出的是支持和服务。
刚开始接手的时候,还是去年的版本,条目还是比较清晰,记录了服务项、服务描述、服务水平、约束条件、服务时间、责任部门和接口人、来源等等。不过其中服务水平和约束条件大都是空白,这样一来,业务部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不知如何通过信息系统里面的条件来申请IT部门的服务或者是变更问题等,这一项也起了一个引导的作用,比如需要几台服务器,可以通过中心对外的系统申请服务器,而IT部所提供的服务水平就是在几天之内能提供出来,就是交付物。后来整理就依据系统能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给每个条目规定服务水平与约束条件。
这里的服务水平,个人觉得算是中心对外服务的一个容量。老大提出了一个”60“分的概念,就是标出核心服务,这些服务水平必须是量化的,比如某个系统可用率达到99.9%这一数值,意思就是在多少分钟内无故障的比率。而核心服务最终必须是kpi考核里面固化的项目,且它的权重也最好是固定不变的。而且在最终最合规性检查的时候,也可以它作为依据,比如变更完成率等等。再到后面的满意度调查,整理出的结果公布,对有问题的进行整改,后面复查等形成PDCA,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想到的这一点点就写下来,大家可以多多发表意见,上面的只是个人的一些经历和感悟,有不足还请大家多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