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政府信息和信息系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我部制定了《政府部门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机构申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审查程序》(暂行),现予以公告。
附件:政府部门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机构申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审查程序(暂行)
二Ο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 010-68205959)
政府部门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机构申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审查程序
(暂 行)
为加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政府信息和信息系统安全,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协〔2010〕394号),制定本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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