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运维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师培训的通知
为有效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以下简称:《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工作,加强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评估师队伍建设,经研究,ITSS工作组秘书处(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决定组织开展《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师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简介;2、信息系统运维原理简介;3、《通用要求》的内容、要求和应用;4、《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理论、方法和案例。二、培训对象1、负责按照《通用要求》建立信息系统运维能力管理体系的人员;2、有意向从事《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的专业人员;3、各类提供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的管理人员。注:建议参加培训的人员至少具有1年(含)以上与信息系统运维相关的管理、技术研发、咨询或培训工作经历。三、培训时间及地点1、培训时间:2012年8月29日至31日(3天);2、地点:北京,详细地址另行通知。四、培训费用1、ITSS符合性评估人员培训费用为2000元/人;2、培训期间,午餐由ITSS工作组秘书处承担;其他住宿、差旅及其他用餐费自行承担。3、付款方式:收款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北新桥支行开户帐号:0200004309088116710汇款用途:培训费注:请在汇款时注明汇款用途为培训费。 五、培训要求1、请各单位确认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将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2年8月17日下午5点之前反馈至联系人处;2、外地人员的住宿可由ITSS工作组秘书处协助安排;3、请参加培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 联系人:崔静、邓薇电话:010-84029108邮箱:cuijing@cesi.ac.cn、dengwei@cesi.ac.cn链接:portal.php?mod=view&aid=498 为有效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以下简称:《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工作,加强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评估师队伍建设,经研究,ITSS工作组秘书处(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决定组织开展《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师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简介;2、信息系统运维原理简介;3、《通用要求》的内容、要求和应用;4、《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理论、方法和案例。二、培训对象1、负责按照《通用要求》建立信息系统运维能力管理体系的人员;2、有意向从事《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的专业人员;3、各类提供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的管理人员。注:建议参加培训的人员至少具有1年(含)以上与信息系统运维相关的管理、技术研发、咨询或培训工作经历。三、培训时间及地点1、培训时间:2012年8月29日至31日(3天);2、地点:北京,详细地址另行通知。四、培训费用1、ITSS符合性评估人员培训费用为2000元/人;2、培训期间,午餐由ITSS工作组秘书处承担;其他住宿、差旅及其他用餐费自行承担。3、付款方式:收款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北新桥支行开户帐号:0200004309088116710汇款用途:培训费注:请在汇款时注明汇款用途为培训费。 五、培训要求1、请各单位确认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将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2年8月17日下午5点之前反馈至联系人处;2、外地人员的住宿可由ITSS工作组秘书处协助安排;3、请参加培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 联系人:崔静、邓薇电话:010-84029108邮箱:cuijing@cesi.ac.cn、dengwei@cesi.ac.cn
链接:portal.php?mod=view&aid=498 为有效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以下简称:《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工作,加强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评估师队伍建设,经研究,ITSS工作组秘书处(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决定组织开展《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师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简介;2、信息系统运维原理简介;3、《通用要求》的内容、要求和应用;4、《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理论、方法和案例。二、培训对象1、负责按照《通用要求》建立信息系统运维能力管理体系的人员;2、有意向从事《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的专业人员;3、各类提供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的管理人员。注:建议参加培训的人员至少具有1年(含)以上与信息系统运维相关的管理、技术研发、咨询或培训工作经历。三、培训时间及地点1、培训时间:2012年8月29日至31日(3天);2、地点:北京,详细地址另行通知。四、培训费用1、ITSS符合性评估人员培训费用为2000元/人;2、培训期间,午餐由ITSS工作组秘书处承担;其他住宿、差旅及其他用餐费自行承担。3、付款方式:收款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北新桥支行开户帐号:0200004309088116710汇款用途:培训费注:请在汇款时注明汇款用途为培训费。 五、培训要求1、请各单位确认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将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2年8月17日下午5点之前反馈至联系人处;2、外地人员的住宿可由ITSS工作组秘书处协助安排;3、请参加培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 联系人:崔静、邓薇电话:010-84029108邮箱:cuijing@cesi.ac.cn、dengwei@cesi.ac.cn
链接:portal.php?mod=view&aid=498 为有效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以下简称:《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工作,加强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评估师队伍建设,经研究,ITSS工作组秘书处(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决定组织开展《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师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简介;2、信息系统运维原理简介;3、《通用要求》的内容、要求和应用;4、《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理论、方法和案例。二、培训对象1、负责按照《通用要求》建立信息系统运维能力管理体系的人员;2、有意向从事《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的专业人员;3、各类提供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的管理人员。注:建议参加培训的人员至少具有1年(含)以上与信息系统运维相关的管理、技术研发、咨询或培训工作经历。三、培训时间及地点1、培训时间:2012年8月29日至31日(3天);2、地点:北京,详细地址另行通知。四、培训费用1、ITSS符合性评估人员培训费用为2000元/人;2、培训期间,午餐由ITSS工作组秘书处承担;其他住宿、差旅及其他用餐费自行承担。3、付款方式:收款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北新桥支行开户帐号:0200004309088116710汇款用途:培训费注:请在汇款时注明汇款用途为培训费。 五、培训要求1、请各单位确认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将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2年8月17日下午5点之前反馈至联系人处;2、外地人员的住宿可由ITSS工作组秘书处协助安排;3、请参加培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 联系人:崔静、邓薇电话:010-84029108邮箱:cuijing@cesi.ac.cn、dengwei@cesi.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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