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6]63号 2006年8月7日)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建银投资公司:
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00六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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